各市场加入人:
为贯彻落实新证券法,进一步提高本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珠平,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本所修订了《深圳证券生意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情审核步伐》,现予以宣布,并自宣布之日起实验。
本所2017年5月5日宣布的《深圳证券生意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情审核步伐(2017年修订)》(深证上〔2017〕291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对深圳证券生意所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信息披露羁系,催促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增强信息披露事情,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水平,凭证《深圳证券生意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生意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划定,制订本步伐。
第二条
本步伐适用于深圳证券生意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情的审核。
第三条
每年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事情竣事后,本所对上年12月31日前已在本所上市的公司信息披露事情举行审核。
第四条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情审核接纳公司自评与本所考评相团结的方法举行,审核时代为上年5月1日至昔时4月30日。
第五条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情审核效果主要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同时团结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对投资者权益;に宦梢蛩,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四个品级。
本所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情审核效果在上市公司规模内转达,并向社会果真。
本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情举行审核的效果,不代表本所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任何判断,也不代表任何投资建议,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伪不实陈述。
第二章 审核内容和标准
第六条
本所在审核上市公司以下情形的基础上,团结本步伐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的划定,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情举行综合审核:
(一)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实时性、公正性和正当合规性;
(二)信息披露的有用性;
(三)自愿信息披露规范情形;
(四)投资者关系治理情形;
(五)推行社会责任的披露情形;
(六)信息披露事务治理情形;
(七)被处分、处分及接纳羁系步伐情形;
(八)上市公司与本所配合情形;
(九)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本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一)通告文稿是否以客观事实或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
(二)通告文稿是否如实反应客观情形,是否保存虚伪纪录或不实陈述;
(三)通告相关备查文件是否保存伪造、变造等虚伪情形。
第八条
本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一)通告文稿是否泛起要害文字或数字过失,过失的影响水平;
(二)通告文稿是否精练、清晰、明晰;
(三)通告文稿是否保存歧义、误导性陈述;
(四)是否通过营业专区准确选择通告种别;
(五)是否通过营业专区准确录入营业参数。
第九条
本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完整性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一)提供文件是否齐全;
(二)通告名堂是否切合要求;
(三)通告内容是否完整,是否保存重大遗漏;
(四)是否通过营业专区完整选择通告种别;
(五)是否通过营业专区完整录入营业参数。
第十条
本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实时性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一)是否在划定限期内披露按期报告、业绩快报、业绩预告及修正通告(如需);
(二)是否凭证划定的暂时报告信息披露时限披露;
(三)是否实时核实市场关于公司的报道、听说,自动澄清市场和投资者质疑的问题,并增补披露公司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本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正当合规性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一)通告事项是否切合执法、规则和本所相关营业规则的划定;
(二)通告事项涉及的程序是否切合执法、规则和本所相关营业规则的划定。
第十二条
本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公正性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一)通告事项是否保存提前向特定工具单独披露、透露或泄露的情形;
(二)通告事项披露前,公司股票生意是否因信息泄密而泛起异常;
(三)通告事项披露前,指定媒体之外的其他公共媒体是否泛起相关报道或听说;
(四)公司是否在投资者关系运动竣事后实时通过本所“互动易”网站披露《投资者关系运动纪录表》和相关附件。
第十三条
本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用性举行审核,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一)披露的信息是否有针对性地反应公司情形,充分、实时提醒可能泛起的不确定性和危害,文字通俗易懂;
(二)披露的信息是否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有利于投资者做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议;
(三)除切合本所相关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要求以外,是否在按期报告与暂时报告中自动披露公司行业及谋划的其他信息;
(四)公司是否在按期报告中自动团结公司所在行业政策和市场动态,深入较量剖析公司的行业生长趋势、谋划模式、焦点竞争力、谋划妄想等行业及谋划性信息。
第十四条
本所对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情形举行审核,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一)自愿披露的信息是否遵守公正披露原则,是否坚持信息披露的完整性、一连性和一致性,是否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是否不保存选择性信息披露、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二)自愿披露展望性信息时,是否以明确的警示文字,详细列明相关的危害因素,提醒可能泛起的不确定性和危害。
第十五条
本所对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治理情形举行审核,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一)是否自动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向投资者先容公司业绩或者说明重大事项;
(二)是否通过“互动易”实时有用回覆投资者问题,是否以通告形式实时回应投资者的主要关注;
(三)是否起劲通过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多种途径,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第十六条
本所对上市公司推行社会责任的披露情形举行审核,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一)是否自动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报告内容是否充分、完整;
(二)是否自动披露情形、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推行情形,报告内容是否充分、完整;
(三)是否自动披露公司起劲加入切合国家重大战略目的等事项的信息。
第十七条
关于信息披露事务治理情形,本所主要关注以下内容:
(一)是否凭证有关划定制订信息披露事务治理制度;
(二)信息披露事务治理制度在现实事情中是否获得严酷执行;
(三)是否设置足够熟悉相关营业规则的事情职员从事信息披露事情,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是否具备相关规则划定的任职资格。
第十八条
关于上市公司被处分、处分及接纳羁系步伐情形,本所主要关注以下情形:
(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蚪幽傻男姓羁系步伐情形;
(二)本所果真训斥的情形;
(三)本所转达品评的情形;
(四)本所发出羁系函的情形;
(五)本所接纳的其他羁系步伐情形。
第十九条
对上市公司与本所事情配合情形的审核主要关注以下内容:
(一)是否在划定限期内如实回复本所问询;
(二)是否凭证本所要求举行整改;
(三)公司相关职员是否凭证要求接受本所的约见谈话;
(四)公司相关职员是否凭证本所要求加入培训或出席聚会;
(五)是否实时关注媒体报道,自动求证真真相形并实时回复本所问询;
(六)公司爆发异常情形时是否实时、自动向本所报告;
(七)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是否与本所坚持流通的联络渠道,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爆发转变时是否实时通知本所;
(八)起劲配合本所羁系事情以及本所组织的信息统计及调研等事情;
(九)是否起劲加入本所信息披露相关规则的制订及修订事情,起劲提出政策建媾和意见;
(十)是否在划定限期内完本钱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
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情审核时,本所关注的其他内容包括:
(一)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现实控制人规范运作情形;
(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治理职员推行职责情形;
(三)控股股东、现实控制人重大信息披露情形及配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情形;
(四)上市公司配合股东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推行信息披露义务情形;
(五)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治理职员、控股股东、现实控制人生意本公司股份正当合规及信息披露情形;
(六)公司是否充分、实时展现危害,包括重大投资损失、重组标的业绩允许未达标、控股股东质押股份被平仓等危害;
(七)如保存重大投资损失、重组标的业绩允许未达标等情形,公司是否起劲接纳诉讼等方法包管公司权益;
(八)本所关注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审核标准
第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审核基准分为100分。本所凭证本步伐划定的审核标准,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情开展审核,比照本步伐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负面清单指标,在基准分基础上予以加分或者减分,确定审核期内上市公司评级,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四个品级。公司信息披露评级为A的家数占审核总家数比例不凌驾25%。
第二十二条
审核时代内,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事情方面体现突出的,本所凭证划定的标准予以加分,详细加分标准请详见附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情审核计分表。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情仅切合合规性要求的,本所不予加分;同类加分类型下保存不切合合规性要求信息披露事项的,本所对切合该类加分类型的其他事项不予思量;统一事情涉及前款划定的多个事项的,按最高分值的事项加分,不重复加分。
第二十三条
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在审核时代内因信息披露事情违反合规性要求被本所接纳羁系步伐或者予以纪律处分的,或者触及重大负面事项的,本所凭证划定的标准予以扣分。详细减分标准请详见附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情审核计分表。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情因统一事项被扣分的,按最高分值扣分,不重复扣分;本所就统一事项对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先后接纳多项羁系步伐或纪律处分的,凭证最高分值扣分,不重复扣分,但因限期整改不到位再次被接纳羁系步伐或纪律处分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上市公司在审核期内保存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信息披露事情审核效果不得评为A:
(一)年度财务报告或半年度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首次果真刊行股票上市的公司,上市昔时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或上市昔时即亏损(上市时尚未盈利的创业板公司,不受本款“上市昔时即亏损”的限制);
(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实现的盈利低于盈利展望数(若有)的80%;
(四)公司因违规行为被本所出具羁系函或约见谈话;
(五)因涉嫌违反相关证券规则,公司被有权机关立案视察;
(六)董事会秘书空缺(包括指定董事或高级治理职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以及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等情形)累计时间凌驾三个月;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治理职员、控股股东、现实控制人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分、本所果真训斥或转达品评处分,或被本所出具羁系函累计二次以上;
(八)因涉嫌违反相关证券规则,公司董事、监事、高级治理职员、控股股东、现实控制人被有权机关立案视察;
(九)未凭证划定实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出具非标准无保注重见审计报告;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审核时代不满12个月的上市公司原则上不得为A。
第二十五条
上市公司在审核期内保存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信息披露事情审核效果评为C:
(一)年度财务报告或半年度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注重见审计报告,或仅因公司一连谋划能力保存重大不确定性而被出具无法体现意见审计报告;
(二)公司披露的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显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保存重大缺陷;
(三)董事会秘书空缺(包括指定董事或高级治理职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以及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等情形)累计时间凌驾六个月;
(四)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上市公司在审核期内保存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信息披露事情审核效果评为D:
(一)年度财务报告或半年度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体现意见(仅因公司一连谋划能力保存重大不确定性而被出具无法体现意见的情形除外)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分;
(三)公司泛起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应当被实验退市危害警示、其他危害警示或被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的情形,但未凭证《深圳证券生意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生意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划定的限期和要求向本所报告、治理相关操作并对外披露;
(四)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审核实验
第二十七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审核期竣事后五个生意日内,对公司信息披露事情举行自评,并通过公司营业系统向本所提交信息披露事情自评表。其中,涉及减分事项的,公司应如实填报;涉及加分事项的,由公司在自评表中提出申请,并须说明详细事由。公司未申请加分、申请加分未说明详细事由或申请事由不切合加分标准的,本所不予加分。
第二十八条
本所对公司信息披露事情自评表举行核实,经审核事情小组合议,凭证本步伐划定予以加分或者减分并形成上市公司审核评级效果。
第二十九条
本所将公司审核效果实时转达上市公司,并增强与公司信息披露年度审核情形的相同交流。公司对其审核效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审核效果转达之日起五个生意日内向本所提交书面异议,本所在收到异议后五个生意日内予以回复。
第三十条
本所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情审核效果记入诚信档案,转达中国证监会相关羁系部分和上市公司所在地证监局。
第三十一条
本所在职责规模内对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等事项出具一连羁系意见时,将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的审核效果一并报送中国证监会。
关于最近一年审核效果为A的公司,本所给予以下支持和便当:
(一)应上市公司要求提供定向培训;
(二)在肩负的审核职责规模内,依法依规对其举行股权、债券融资等营业提供便捷效劳;
(三)约请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担当培训讲师,向市场推广规范运作履历;
(四)优先推荐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高级治理职员为本所上市委员会、纪律处分委员会委员或其他专业委员会委员人选。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步伐所称“以上”含本数,“凌驾”、“低于”不含本数。
第三十三条
本步伐由本所认真诠释。
第三十四条
本步伐自宣布之日起施行。本所2017年5月5日宣布的《深圳证券生意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情审核步伐(2017年修订)》(深证上〔2017〕291号)同时废止。